庞可阳 橙县报道

橙县检察官办公室本月12日,正式对位于约巴林达的达芬奇生物科技(DaVinci Biosciences)以及其姐妹公司DV生物科技(DV Biologics)提起诉讼:两家本应以科研为主的公司,涉嫌通过非法出售胎儿组织以及干细胞获利。橙县检察长要求公司立刻停止销售行为,并作出相应的处罚与赔偿。
橙县检察官办公室发言人菲亚德(Roxi Fyad)12日介绍,由父子三人开设的达芬奇生物科技和DV生物科技公司,本应以科研开发为目的,多年来却涉嫌通过高价出售堕胎机构捐赠的科研用胎儿组织、干细胞盈利。他们自2009年起,便将各种胎儿组织和干细胞明码标价,当成商品般出售。
根据执法人员调查,2010年达芬奇公司网站上变销售各种人体细胞,从RNA到胎儿组织,价钱从40元到1100元不等。胎儿肺组织价格为300至375元,胎儿肾脏组织300至450元,胎儿心脏组织则约500至700元。2009年至2011年间,公司的收入增长了近3倍。他们更通过分销商向全球的制药公司和学术机构非法出售胎儿组织以及相关产品,包括中国、新加坡、日本、韩国、瑞士等多国。
根据该公司2009年10月发送的电子邮件显示,“制造每单位胎儿组织花费25元,我们以每单元170元出售”,“即便是打7折、6折,每单元仍可盈利94元至77元,“半价也可盈利60元”,因此公司定期提供促销特价。2011年,该公司制定商业计划,“三年内渗透细胞市场,成为细胞治疗销售市场的主力”。2012年,该公司库存超过500种产品,其中1万3900个单元可供出售,净值440万元。
2012年8月至2015年10月间,该公司违反加州以及联邦法律,出售500多个胎儿组织,获利超过55万。根据网络搜索可发现,DV生物科技公司与中国国内一家公司合作“专业提供生理与各病理人源原代细胞”。
在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取证后,橙县检察长拉卡奥卡斯(Tong Rackauckas)于本月12日正式起诉两家公司和三名负责人,涉嫌非法、不公平竞争以及欺诈性的商业行为。加州法律明确规定不可以牟利为目的买卖胎盘等组织。拉卡奥卡斯指出,被告早到起诉是因为他们未能给以人体器官足够的尊重,反而将其当成商品出售盈利。目前检察官办公室也在寻求160万的罚款并希望阻止类似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