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讯
联邦最高法院23日就纽约州步枪及手枪协会状告纽约州警察总监(NYSRPA Vs. Bruen)一案,以6比3的投票结果作出裁决,认定纽约州限制隐蔽持枪许可(Concealed Carry)的相关法律违反宪法。
纽约州隐蔽持枪法律(Sullivan Act)规定,只有具体自卫需要的纽约居民才可以获得在居家以外隐蔽持枪的许可。申请人必须出具足够理由,仅以保护自己和自己财产为由是不够的。
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在意见书中写道,“宪法第二及第十四修正案保护个人在居家之外出于自卫而携带枪支的权利。纽约州仅在申请人表明有自卫的特殊需要时才发放持枪证件,我们认为该州的证件规定违反宪法。”
大法官卡瓦诺(Brett Kavanaugh)表示,当天的裁决不会禁止各州制定持枪许可的要求,只是要解决非同寻常的自由裁量的(discretionary)证件法规。
最高法院的上述裁决立即遭到拜登总统、纽约州长、纽约市长等民主党各级官员的抨击。拜登表示,“一个多世纪之后,美国最高法院选择否定纽约州久负盛名的保护其公民的权威。这项裁决有悖常理及宪法,让我们所有人深感困扰。”
全国步枪协会(NRA)则对裁决表示欢迎。NRA执行副总裁拉皮埃尔(Wayne LaPierre)表示,“今天的裁决对全美国善良的男人和女人们来说是一项分水岭胜利,是NRA数十年斗争的结果。自卫及保护你家人和所爱之人的权利不应当止于你的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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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案!高院为纽约州隐蔽持枪许可开绿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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