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反击!美国制裁缅甸武装及中国黑帮关联企业,东南亚诈骗网全线曝光


美国财政部制裁缅甸武装组织和与有组织犯罪集团有关联的公司,这些组织和公司的目标是美国人。

华盛顿——今天,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将缅甸武装组织“民主克伦仁爱军”(DKBA)及其四名高级领导人列入制裁名单,理由是他们支持缅甸境内针对美国公民的网络诈骗中心,这些诈骗中心利用虚假投资计划进行诈骗。OFAC还将与中国有组织犯罪集团有关联的泰国Trans Asia International Holding Group Company Limited(Trans Asia)、Troth Star Company Limited(Troth Star)以及泰国公民Chamu Sawang列入制裁名单,他们与DKBA和其他武装组织合作建立了这些诈骗中心。这些诈骗中心工作人员(他们本身往往是人口贩运的受害者)所赚取的收入,不仅助长了有组织犯罪,也使DKBA得以资助其有害活动。

“在缅甸活动的犯罪网络正通过网络诈骗从辛勤工作的美国人手中窃取数十亿美元,”财政部负责恐怖主义和金融情报的副部长约翰·K·赫尔利表示。 “这些网络贩运人口,并助长了缅甸残酷的内战。本届政府将继续动用一切手段打击这些网络犯罪分子——无论他们身在何处——并保护美国民众免受其侵害。”

此次行动由联邦调查局(FBI)圣地亚哥分局、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司法部刑事司、美国特勤局(USSS)和缉毒局(DEA)联合开展。

今天,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与司法部刑事司、联邦调查局和美国特勤局共同宣布成立打击诈骗中心特别行动组。鉴于东南亚诈骗中心对美国民众造成的巨大影响,打击诈骗中心特别行动组已指派各机构的特工和律师,对东南亚最恶劣的诈骗中心及其头目展开调查、打击和起诉,重点关注缅甸、柬埔寨和老挝。打击诈骗中心特别行动组将与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国务院及其他机构通力合作,利用政府一切可用手段,通过制裁、查封和对相关人员提起刑事诉讼,从最高层面打击诈骗中心;确保美国基础设施免受诈骗分子利用;并通过公众教育和赔偿,支持和保护这些诈骗的美国受害者。

美国财政部制裁缅甸武装组织

持续保护受害者

这些指定是财政部为打击在缅甸实施此类诈骗的非法行为者而采取的行动之后做出的。 2025年5月5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将缅甸武装组织克伦民族军(KNA)及其领导人索奇图(Saw Chit Thu)及其两个儿子索图埃穆(Saw Htoo Eh Moo)和索奇奇(Saw Chit Chit)列为跨国犯罪组织(TCO),理由是他们参与了人口贩运和网络诈骗活动,损害了美国公民的利益。2025年9月8日,OFAC将12家公司和两名个人列入制裁名单,这些人均位于柬埔寨和缅甸,其中包括克伦民族军领导人索奇图的两名下属,他们参与了在东南亚地区运营诈骗网络。

这些制裁措施进一步加强了财政部为保护受害者免受东南亚地区诈骗侵害所做的努力。 2025年10月14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与英国外交、联邦和发展事务部协调,将柬埔寨商业集团王子集团(Prince Group)列为跨国犯罪组织(TCO)。该集团运营诈骗中心,针对美国和英国公民实施网络诈骗活动。OFAC同时制裁了146名相关人员。与此同时,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11条发布最终规则,将总部位于柬埔寨的Huione集团从美国金融体系中剔除。

Huione集团曾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实施的网络盗窃以及东南亚跨国犯罪组织洗钱,这些组织从事虚拟货币投资诈骗活动。其他制裁措施包括OFAC于2025年5月29日将总部位于菲律宾的计算机基础设施公司Funnull Technology Inc.及其集团L.Y.P. Ly Yong Phat列入制裁名单。集团及其旗下的四家酒店和度假村将于2024年9月12日被查封。

针对美国人的网络诈骗

主要盘踞在东南亚的犯罪分子正日益通过大规模网络诈骗活动将目标对准美国人。美国政府估计,2024年美国人因东南亚诈骗活动损失至少100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66%。

东南亚犯罪组织经常以虚假借口招募人员在诈骗中心工作。诈骗中心运营者利用债务奴役、暴力和强迫卖淫的威胁,胁迫人们使用即时通讯应用或直接向潜在受害者发送短信来诈骗陌生人。

受害者的手机。根据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2023年9月发布的关于虚拟资产投资诈骗的警示,这些诈骗分子通常以建立恋爱关系或友谊为诱饵,博取受害者的信任。然后,他们诱骗受害者在看似合法的投资网站上进行所谓的“投资”,这些网站实际上由诈骗分子控制。最终,这些诈骗分子会窃取受害者存入其控制的平台上的资金。

诈骗分子专门招募具备英语能力的人员,以美国受害者为目标。一些前诈骗分子报告称,他们被指示专门针对美国人下手,甚至有些人每天还要完成一定数量的诈骗目标。在某些情况下,美国受害者损失了数百万美元,甚至毕生积蓄。

缅甸的武装团体和诈骗窝点

位于缅甸克伦邦苗瓦底附近的泰昌(Tai Chang)是一处已知的网络诈骗窝点,该窝点曾以美国公民为目标,窃取其钱财。泰昌位于克伦民主军(DKBA)控制区内,该武装团体在缅甸内战中支持缅甸军政府。泰昌窝点由克伦民主军高级领导人、准将赛觉拉(Sai Kyaw Hla)和一家名为Trans Asia的泰国公司共同创建。Trans Asia是一家总部位于泰国湄索的公司,该公司是中国跨国犯罪集团投资诈骗中心的幌子。Trans Asia还与其他实体(包括被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列入制裁名单的克伦民族联盟(KNA)和缅甸公司Troth Star)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开发其他诈骗窝点,例如位于克伦邦苗瓦底的Huanya窝点和臭名昭著的KK Park窝点。在这些窝点活动的诈骗分子经常以美国公民为目标,窃取其钱财。

缅甸

DKBA不仅为泰昌(Tai Chang)大院提供安保并允许其继续运营,还积极参与对被困于大院内的人口贩运受害者实施暴力。DKBA士兵被拍到殴打被铐住的诈骗人员。获救的受害者声称,他们遭受了电击、被吊在黑暗的房间里以及其他残酷的虐待。DKBA因参与这些诈骗活动而获得资金,并将其用于支持其持续的非法活动。DKBA与中国有组织犯罪集团合作,从事毒品、人口、武器和野生动物贩运以及洗钱活动。

根据第13694号行政命令(经第13757号、第14144号和第1515号行政命令进一步修订),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将Trans Asia、Troth Star、DKBA和Sai Kyaw Hla列入制裁名单。根据第14306号行政命令(“经进一步修订的第13694号行政命令”),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将Trans Asia、Troth Star、DKBA和Sai Kyaw Hla列入制裁名单,理由是它们对源自美国境外或由全部或大部分位于美国境外的人员指挥的网络活动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赞助或资金、物资或技术支持,或向其提供货物或服务,或支持此类网络活动。这些网络活动极有可能导致或已经实质性地促成对美国国家安全、外交政策、经济健康或金融稳定的威胁,并且其目的或涉及挪用资金或经济资源、知识产权、专有或商业机密信息、个人身份信息或财务信息,以获取商业或竞争优势或私人经济利益。此外,OFAC还根据第14014号行政命令将Trans Asia、Troth Star、DKBA和Sai Kyaw Hla列入制裁名单,理由是它们对威胁缅甸和平、安全或稳定的行动或政策负有责任或参与其中,或直接或间接参与或试图参与此类行动​​或政策。

与诈骗活动相关的实体的高级领导人

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正在对DKBA和Trans Asia的高级领导人采取行动,他们直接从这些诈骗团伙产生的收入中获利,而这些收入却损害了团伙内外受害者的利益。Saw Steel是DKBA的总司令,Saw Sein Win是DKBA的副总司令,Saw San Aung是DKBA的参谋长。Chamu Sawang(又名Yu Jianjun)是Trans Asia的董事。

根据经进一步修订的第13694号行政命令,OFAC将Saw Steel、Saw Sein Win和Saw San Aung列入制裁名单,理由是他们曾是或现在是DKBA的领导人、官员、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并且根据经进一步修订的第13694号行政命令,他们的财产和财产权益已被冻结。根据第14014号行政命令,OFAC还将Saw Steel、Saw Sein Win和Saw San Aung列入制裁名单,理由是他们现在是或曾经是DKBA的领导人或官员。根据第14014号行政命令,DKBA的财产和财产权益因与上述领导人或官员任期相关的活动而被冻结。

根据经进一步修订的第13694号行政命令,美国资产控制办公室(AC)将查姆·萨旺(Chamu Sawang)列入制裁名单,理由是其曾担任或现任Trans Asia公司的领导人、官员、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根据经进一步修订的第13694号行政命令,Trans Asia公司的财产和财产权益已被冻结。此外,根据第14014号行政命令,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也将查姆·萨旺列入制裁名单,理由是其曾担任或现任Trans Asia公司的领导人或官员。Trans Asia公司的财产和财产权益已根据第14014号行政命令被冻结,原因是与该领导人或官员任职期间相关的活动。

制裁影响

由于今天的制裁行动,上述被冻结人员在美国境内或由美国公民持有或控制的所有财产和财产权益均被冻结,且必须向OFAC报告。此外,任何由一个或多个被制裁人士直接或间接、单独或合计持有50%或以上股份的实体也将被制裁。除非获得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颁发的通用或特定许可证授权,或获得豁免,否则OFAC的规定通常禁止美国公民或在美国境内(或过境美国)进行任何涉及被指定或被制裁人士的任何财产或财产权益的交易。

此外,与受制裁实体和个人进行某些交易或活动的金融机构和其他人士可能面临制裁或执法行动。这些禁令包括向任何被指定人士提供或为其利益提供任何资金、货物或服务,或从任何此类人士处接受任何资金、货物或服务。

违反OFAC的规定可能导致民事或刑事处罚。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 (OFAC) 的《经济制裁执行指南》提供了更多关于 OFAC 执行美国制裁的信息,包括 OFAC 在决定对明显违规行为采取适当应对措施时通常会考虑的因素。

OFAC 制裁的效力和效力不仅源于 OFAC 指定个人并将其列入特别指定国民名单 (SDN 名单) 的权力,也源于 OFAC 依法将个人从 SDN 名单中移除的意愿。制裁的最终目标并非惩罚,而是促使行为发生积极的改变。有关申请从 OFAC 名单(包括 SDN 名单)中移除的流程信息,请参阅 OFAC 常见问题解答 897(点击此处)。有关提交从 OFAC 制裁名单中移除申请的详细流程信息,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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