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怎么说】加州劳工法休假篇 (1/2)| 加州雇主最容易踩雷的“休假法”! Paid Sick Leave / PTO / CFRA 一次讲明白 【视频】


【律师怎么说】加州劳工法休假篇 (1/2)| 加州雇主最容易踩雷的“休假法”! Paid Sick Leave / PTO / CFRA 一次讲明白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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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州,除了最低工资和加班规定之外,“休假”其实是雇主最容易踩雷、最容易被告的法律盲区!

很多老板以为只有工资单、报复、歧视、非法解雇才危险,但其实 休假规定是最常出错、且最容易被诉的地方!

稍有不慎,雇主就可能被告,员工也可能错失应得权益!

本集《律师怎么说》中,郑博仁律师将带您解析:

✔ 加州病假(Paid Sick Leave)必须至少给 40 小时 / 5 天
✔ 病假可以按 2 小时单位使用,雇主不能限制员工一次必须请整天
✔ PTO 可以当 Sick Leave 用:但离职时 PTO 要付钱,Sick Leave 不用!
✔ 雇主不能规定“假期不用就作废”,这是违法的!
✔ 合法方式是设定“可累积上限”(例如最多累积 12 天)
✔ CFRA:需照顾自己/家人/同住对象?雇主必须给 12 周工作保护假
✔ 加州 vs 联邦重大差异:FMLA 要 50 人公司,CFRA 只要 5 人就必须遵守!
✔ 怀孕假期最多可休 7 个月(4 个月怀孕假 + 3 个月 CFRA)
✔ 休假期间虽然雇主不需付薪,但必须保住职位、工龄、福利与工作权利
✔ 休假法是雇主与员工都最容易误解的部分,错了就可能违法!

不论您是雇主还是雇员,了解这些规定才能保护自己不违法、不被吞权益、不被扣钱!

若你发现自己的雇主疑似违法、或你是雇主担心被告,欢迎咨询我们。

本视频仅作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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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博仁律师简介:

郑博仁 (Paul P. Cheng,Esq.), 美国南加州亚凯迪亚市前市长,现任市议员,南加州知名审判出庭律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美国国家畅销书作家学会荣誉成员、前圣盖博谷商会会长、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创始人。早年担任过检察官、调停员,并先后多次前往亚洲进行讲学。郑博仁毕业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和西南法学院,也是加州州立大学Dominguez Hills分校的兼职讲师。自小在美国接受教育又能讲流利中文的郑博仁律师,法律学术渊博精辟,拥有多年的出庭实战经验,曾代表不少跨国企业处理各种复杂的商业、劳工、地产等法律纠纷。除了解决纠纷之外,律所还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在各种国际和美国国内法律问题上的咨询。此外,郑博仁律师领导的事务所律师团队,在主流社会也赢得来自业内同行的众多殊荣,连续多年被评选授予“超级律师”、“洛杉矶杰出律师”等多项名誉。律师团队也被美国主流媒体评选授予“全美发展最快私营企业前5000强”之中。郑律师还是洛杉矶“千万俱乐部”的一员,其会员需曾在法庭赢过至少一项10,000,000.00美元或更高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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