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与国税局发布第892条拟议法规,为主权投资者提供“祖父条款”保护及过渡性救济
华盛顿——美国财政部与国内税收署(IRS)发布了补充指南,明确了近期依据《国内税收法》第892条发布的拟议法规的适用日期。该第892条法规规定,外国政府(包括主权财富基金)从其在美国的被动投资中获得的特定收入可免征税款。此次发布的补充指南旨在为在美国进行投资的外国政府提供“祖父条款”(Grandfathering)保护及过渡性救济。

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Scott Bessent)表示:“特朗普总统的经济政策正持续吸引数万亿美元的投资流入美国。财政部与国税局对纳税人和利益相关方就美国拟议技术性税收规则所提出的意见进行了详尽审查,并以此为依据发布了此次补充指南,旨在为现有投资的处理方式提供确定性,并为主权投资者提供过渡性救济。”他补充道:“随着最终法规的制定工作持续推进,我们将对各方反馈意见进行评估,以确保最终法规能够巩固美国经济、维护既定的市场惯例,并为现有及未来的主权财富基金投资营造一个稳定的环境。”
国税局首席执行官弗兰克·J·比西尼亚诺(Frank J. Bisignano)表示:“针对各方对近期拟议法规所提出的意见,国税局充分听取了众多纳税人的关切,并决定提供过渡性救济。”他进一步指出:“通过实施这些调整,国税局旨在维护既定的市场惯例,推动国内经济增长,并为主权财富基金在美国的现有及未来投资提供支持。”
对2025年拟议法规的修订
2025年12月15日,财政部与国税局依据《国内税收法》第892条发布了一系列拟议法规。这些法规明确界定了两种情形:一是外国政府收购债务何时会被认定为从事“商业活动”;二是外国政府何时会被认定对从事商业活动的实体拥有“有效控制权”。在上述两种情形下,第892条所规定的免税待遇将不予适用。
在充分考量了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后,财政部与国税局在今日发布的指南中引入了一套“双重机制”方案。该方案旨在确保在上述拟议法规正式转化为最终法规之前,为主权投资者提供“祖父条款”保护及过渡性救济:
“祖父条款”规则:该规则提出了新的适用日期,旨在确保外国政府现有的投资权益不受最终法规的约束。过渡期:外国政府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享有90天的过渡期,或可选择过渡至发布之日后的首个纳税年度开始之时,以遵从最终法规。
美国财政部和国税局将继续审议利益相关方就拟议法规各方面内容所提交的意见。提交意见的具体说明已包含在今日发布的指引文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