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科技公司CEO因涉嫌向伊朗核能及军事机构提供美国设备而面临联邦指控并被捕
加利福尼亚州圣安娜——一名拥有美国和伊朗双重国籍、且担任一家总部位于伊朗的科技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的人士,于今日依据一份联邦刑事控诉书被捕。该控诉书指控他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规定,为伊朗客户——其中包括伊朗政权的核能及军事机构——采购了源自美国的先进网络、安全及加密设备。
现年63岁的Jamshid Ghomi居住在纽波特海岸(Newport Coast),他被指控犯有“共谋违反《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的罪行。
Ghomi预计将于今日下午在位于圣安娜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首次出庭受审。
美国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第一助理检察官Bill Essayli表示:“Ghomi被指控通过向伊朗出售源自美国的计算机网络零部件,从而协助我们已公开认定的敌对势力,并借此非法获利数百万美元,严重违反了美国的制裁法律。我国法律明令禁止与全球最大的‘国家支持恐怖主义’实体之一进行商业往来,这些法律必须得到严格执行与遵守。我们将通过寻求判处其适当的监禁刑期,并没收其资产——包括他在纽波特海滩(Newport Beach)价值3500万美元的豪宅——来追究其法律责任。”
美国国税局(IRS)刑事调查部门洛杉矶外勤办公室代理特别主管探员Darren Lian表示:“今天的逮捕行动彰显了我们坚定不移的承诺:即全力阻断美国技术非法流向外国——尤其是流向我们的敌对国家。据指控,Ghomi先生多年来一直利用美国的金融体系和采购渠道,将受管制设备输送至伊朗,同时利用空壳公司和伪造文件来掩盖其非法活动。我们将继续与各合作伙伴紧密协作,充分发挥我们在金融调查领域的专业特长,从而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及《伊朗交易与制裁条例》(ITSR)基于伊朗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的威胁——包括其寻求核武器及资助恐怖主义的行为——对涉及伊朗的交易实施管控与限制。IEEPA和ITSR明文禁止:未经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事先授权,从美国境内直接或间接向伊朗或伊朗政府出口、再出口、出售或供应任何货物、技术或服务;亦禁止无论身处何地的“美国人”从事上述行为。
根据随起诉书一并提交的宣誓书显示,Ghomi 是 Faraz Pardaz Rayaneh Co. Ltd.(FPR)的创始人、所有者兼首席执行官(CEO);FPR 是一家总部位于德黑兰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公司。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Ghomi 利用 FPR 违反美国制裁规定,为伊朗境内的客户采购源自美国的网络设备。在此期间,Ghomi 或 FPR 均未曾获得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颁发的、授权进行此类交易的许可。
Ghomi 亲自物色、谈判、采购并安排运输了大量受管制且源自美国的技术设备,供其本人名下的公司使用。从 2011 年至 2023 年,他利用自己的 eBay 和 PayPal 账户进行了数百笔计算机网络设备的采购交易,并将货物发往位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的中转代理处。2023 年,Ghomi 亲自出面,直接与位于明尼苏达州和内布拉斯加州的供应商谈判采购源自美国的网络设备,随后通过一家位于阿联酋的掩护公司进行中转,最终将货物运送至伊朗境内的 FPR 公司。
若无 OFAC 颁发的许可,上述任何物品均不得合法出口至伊朗。
从 2014 年至 2018 年,Ghomi 策划将逾 250 公吨(约合 275.6 美吨)的网络设备走私进入伊朗;在此过程中,他利用位于迪拜的货运代理及中转方作为掩护,以此隐瞒伊朗才是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这一事实。 Ghomi 深知其上述行径属于非法,并蓄意采取措施加以掩盖。他指示其在阿联酋的同谋者,在货运单据上隐去其姓名,在发往伊朗的货物中不附带发票,且至少在两次发货中,将源自美国的计算机设备藏匿于体积较大的货物之中。他利用阿联酋的“幌子公司”来掩饰其在其中的角色;此外,他本人也曾通过发票及软件许可协议收到过明确警告,得知将此类货物出口至伊朗属于被禁行为。在涉及上述设备采购的内部通信中,Ghomi 及其同谋者将伊朗称为“祖国”。
FPR 公司的年销售额超过 1000 万美元,其客户群涵盖数百家伊朗企业及政府实体,其中许多实体均已被列入美国的制裁名单。在这些业务中,虽有一部分在体量上相对较小,但其重要性却不容忽视——这部分业务流向了伊朗境内最为敏感的终端用户群体:即伊朗政权的核能及军事机构。
从 2017 年至 2023 年间,FPR 公司持续向伊朗原子能组织(AEOI)供应源自美国的计算机网络设备——该组织系伊朗政府负责管理国家核计划的专门机构,其职能范围包括其离心机及铀浓缩项目。2020年,美国国务院对伊朗原子能组织(AEOI)实施制裁,理由是该组织在伊朗未能履行其核承诺(包括突破铀储备及浓缩水平的限制)一事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根据相关宣誓书显示,AEOI曾要求FPR公司注册成为其核准供应商;FPR公司随后于2021年及2022年完成了该项注册。
从2014年至2022年间,FPR公司向伊朗国防与武装部队后勤部——即负责伊朗整个国防体系内研发与制造工作的政府部门——以及该部下属的军事及国防电子实体,供应了源自美国的网络、安全及加密设备。FPR公司于2017年与“伊朗计算机工业公司”(Iran Computer Industries)签署的一份合同中(该合同由Ghomi签署),明确将买方列为“伊朗国防与武装部队后勤部——伊朗计算机工业公司”。
Ghomi将其非法经营所得的收益洗钱至美国境内:他先将FPR公司在伊朗的销售收入存入该公司在一家受制裁伊朗银行开设的运营账户中,随后将这笔资金转账归为己有。在数日之内,他便收到了一系列来自英属维尔京群岛、香港、土耳其及阿联酋的、互无关联的贸易公司及外汇兑换机构的汇款,且这些汇款的金额与此前转出的资金相吻合。这些汇款附带了诸如“购买商品”或“咨询费”等虚假交易附注。
从2011年至2024年间,Ghomi共计将超过1500万美元的资金从伊朗转移至其在美国开设的银行账户,以及一个以其名义持有的建筑项目托管账户中。他在向美国国税局(IRS)申报时,谎称上述资金为“境外遗产继承所得”。Ghomi提交的联邦纳税申报表显示其几乎没有任何收入;在其所有申报年份中,其申报的最高年收入仅为20,684美元。此外,Ghomi曾在七个不同的纳税年度中申领了“劳动所得税抵免”(Earned Income Tax Credit)——这是一项旨在为中低收入工薪阶层及家庭提供联邦税收减免的政策。在同一时期,Ghomi 在其联邦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了超过 170 万美元的住房抵押贷款利息,以及 125 万美元的州和地方房地产税。
Ghomi 利用其规避制裁计划所得的收益,为其位于橙县(Orange County)的豪宅提供了建设资金。2010 年 3 月,Ghomi 以 449 万美元的价格在纽波特海岸(Newport Coast)购入了一块空地;从 2010 年至 2013 年间,他为该住宅的建设工程支付了约 1049 万零 371 美元。从 2011 年 5 月至 2015 年 8 月,总额超过 700 万美元的境外汇款流入了专门用于资助该住宅建设的托管账户。这些汇款的汇出方与 FPR 运营账户的资金转出方高度重合,均来自同一批贸易公司;此外,这些汇款均由 FPR 的同一批员工经手处理,且附带了相同的虚假交易说明。
刑事起诉书仅是对涉嫌犯罪行为的指控,并非定罪证据。在法庭上被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有罪之前,所有被告均被推定为无罪。
一旦罪名成立,Ghomi 将面临最高 20 年联邦监禁的法定刑罚。
美国国税局刑事调查部门(IRS Criminal Investigation)正与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协同合作,对本案展开调查。
本案由美国联邦助理检察官 David C. Lachman(隶属于“重大欺诈科”)负责公诉,并得到了美国司法部国家安全司“反间谍与出口管制科”的有力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