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oM】最高法院维持邮寄投票禁令 多族裔民权联盟分享胜诉历程与未来影响


最高法院裁决阻挡邮寄投票限制:多种族民权联盟探讨法律胜诉历程与对选民权益之深远影响

【新闻速递】洛杉矶报道

美国最高法院于9月14日驳回了政府暂缓执行初步禁令的请求,成功阻止了美国邮政局(USPS)一项影响邮寄选票关键新规的生效。随着中期选举已经展开,该裁决及时保护了所有在11月3日大选前透过邮寄方式投票的选民权益。

美国社区媒体(American Community Media, ACOM)于9月22日举办全国线上简报会,邀请主导此案的多种族投票权及民权组织代表与主要律师,深入解析美国最高法院关于邮寄投票新规定的重大裁决,并讨论其对即将到来的11月中期选举及未来选民权益的深远影响。

出席本次简报会讲员包括:亚洲人促进正义协会(Asian Americans Advancing Justice | AAJC)诉讼高级总监Niyati Shah,法律防卫基金(Legal Defense Fund, LDF)助理法律顾问 John Cusick,布伦南正义中心(Brennan Center for Justice)民主计划法律顾问 Justin Lam,美国民权联盟(ACLU)投票权项目专职律师 Ethan Herenstein。

与会人士认为,这起诉讼的核心,是阻止可能对邮寄选票造成重大影响的规则在选举前生效。相关团体认为,如果新规全面实施,可能增加部分选民使用邮寄投票的障碍,尤其影响残疾选民、农村居民、军人及海外选民、学生以及部分亚裔美国选民。

倡议团体特别指出,邮寄投票对于许多无法方便前往投票站的选民具有重要作用,而亚裔美国选民也是使用邮寄投票比例较高的族群之一。因此,邮寄投票规则的任何重大变化,都可能对不同社区的投票参与产生实际影响。

此次线上简报会除了回顾案件从提出法律挑战、联邦法院审理到最高法院裁决的过程,也聚焦于「多族裔联盟如何合作」这一议题。参与案件的法律团队分享,民权组织、投票权团体及不同族裔社区组织在案件中分工合作,透过法律诉讼、选民教育及社区动员等方式,对相关政策提出挑战。

美国民权联盟(ACLU)投票权项目专职律师 Ethan Herenstein

Ethan Herenstein 律师在简报会上重点介绍了这场法律诉讼关键进展。他表示,“我想再次强调:尽管过去几个月里情况几经波折,但关于11月大选,最核心的结论很简单:美国邮政署(USPS)实施的新限制措施已被叫停。邮政署不得利用这些规定拒收或拒投邮寄选票;对各位而言,邮寄投票依然安全可靠。让我们回溯到2026年3月,当时特朗普总统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指示邮政署制定一套前所未有的全国性规定,规范各州选举官员如何准备并向选民寄送邮寄选票。如果选票不符合这些新规定,就会面临问题。我们迅速在马萨诸塞州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代表一个由协助美国人参与选举及邮寄投票的各类公民组织组成的联盟,其中包括“合法选民”(Legal Voters)、“海外美国居民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Residents Overseas)、“美国投票基金会”(US Vote Foundation)、“OCA-亚裔太平洋岛民倡导组织”(OCA-Asian Pacific American Advocates)以及“德尔塔-西格玛-西塔姐妹会”(Delta Sigma Theta Sorority)。

他说,我们在法庭上提出了两项​​基本论点。首先是宪法层面的论点:我们主张,宪法赋予各州管理联邦选举的主要责任(尽管国会有权修改相关规则),而总统则完全无权干涉。其次是关于邮政法规的论点:除非国会授权例外情况(而国会从未授权过此类例外),否则邮政署不得依据其自行制定的规定,拒投原本合规的选举邮件。因此,我们请求地方法院叫停邮政署的这些做法。由于技术性原因,诉讼进展耗时数月,但在8月份情况开始加速发展。8月11日,我们取得了首次胜利:地方法院发布初步禁令,阻止邮政署针对2026年11月大选实施该行政命令中有关邮寄选票的条款。然而,就在这次初步胜利两周后的8月24日,美国最高法院裁定,针对该行政命令的另一项挑战——由加利福尼亚州牵头的一组州提起的诉讼——在时机上属于“过早”提起。

法院表示,原告无法直接挑战该行政命令本身,因为该命令仅指示邮政署着手制定相关规则。具体的强制性要求将体现在邮政署随后发布的最终规则中;法院明确指出,如果最终规则确实损害了各州的利益,各州届时可以针对该规则提起诉讼。但这里出现了一个既奇怪又关键的变数:邮政署实际上已于8月21日——即最高法院作出裁决的前三天——发布了最终规则。因此,我们迅速修改了诉状,转而挑战邮政署的这项最终规则。正如约翰所提到的,该规则按照行政命令的设想,要求邮政署拒收不符合一系列前所未有之严格标准的邮寄选票。简而言之,各州必须使用经美国邮政署(USPS)批准的选票信封,通过新的在线门户网站向邮政署提供选民信息,并使用与该系统匹配的、针对特定选民的条形码。一旦出现信息不完全匹配、单个条形码无法正常扫描,或者信封设计不符合规范的情况,邮政署就会拒收选票。

我们反对该规则的基本法律论点大体保持不变:首先,邮政署无权监管联邦选举,这项权力属于国会和各州;其次,国会从未授权邮政署以这些理由拒投邮寄选票。此外,当时还出现了一个具有时效性的第三点理由:鉴于中期选举迫在眉睫,邮政署实际上根本无法及时落实这项前所未有的新计划——仅举约翰刚才提到的一个例子:当时,供各州上传选民信息的门户网站尚未投入运行。既然邮政署宣布了新规则,我们便请求地方法院立即叫停该规则。接下来的情况有些复杂,但结果是:9月4日,地方法院发布了第二份初步禁令,禁止邮政署在中期选举中实施这项新规则。”

此次简报会最后将焦点延伸至更长远的问题:如果未来政府或地方选举机构进一步收紧邮寄投票规定,可能对不同群体的投票便利性、选举参与以及投票权保障带来什么影响?民权组织表示,这起案件所形成的跨族裔合作模式,也可能成为未来面对类似投票权争议时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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