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抗疫】杜惠莉律師詳解《家庭優先冠狀病毒應急法案》


 

【美國新聞速遞】洛杉磯訊

關於《家庭優先冠狀病毒應急法案》HR6201,公司僱主們需要知道哪些內容?

2020年3月14日,美國眾議院通過了《家庭優先冠狀病毒應急法案》(HR 6201),旨在根據當前的冠狀病毒大流行向工人提供救濟。 2020年3月18日,美國參議院通過了該法案並將其提交給簽署該法案的特朗普總統。 這一法案將於2020年4月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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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該法案的最終版本與原始草案有很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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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需要了解的內容:

Covered Employers受承保的公司

HR 6201適用於僱員少於500人的私人公司。該法案的某些部分適用於某些公共機構和政府單位。

Emergency Family Medical Leave Act (FMLA) Expansion家庭醫療休假法(FMLA)範圍擴大

HR 6201法案在以下情況下為員工提供長達12周的帶薪家庭醫療休假:

1.     員工必須為公司工作至少30個日曆日。2.   公司可能不會向衛生保健提供者和應急人員提供這一假期。3.   前10天假期可能沒有工資。4.     可以允許僱員在請假的前10天使用累積的帶薪休假(病假,休假等),但可能也不需要這樣做。5.     如果員工因為必須照顧因疫情學校關閉或托兒服務不可用的未成年子女,而導致無法工作(或遠程辦公)時,可以使用休假。6.     較早版本的法案為更多目的提供了休假。重要的是要注意,當前的法案僅提供學校/兒童保育服務提供帶薪休假。7.   FMLA緊急帶薪假期僅可用於上述目的。根據這些法規的規定,員工繼續有資格獲得無薪FMLA / CFRA假期。8.    在前10天假期之後,公司必須根據僱員被安排的正常工作小時數,為僱員每天休假的時間支付其正常工資的2/3倍。9.     付款上限為每天$200,總計上限$10,000。10. 對於提供給員工的帶薪休假,公司將獲得工資稅抵免。11.  與所有家庭醫療休假一樣,員工有權在休完假後恢復其職位。但是,如果滿足某些條件,則該規定對於僱員少於25人的公司可以有一例外。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Paid Sick Leave公共衛生緊急情況帶薪病假

HR 6201法案還提供緊急帶薪病假。全職僱員必須獲得80個小時的緊急帶薪病假。兼職僱員必須按兩周內平均工作的小時數得到按比例分配的金額。所有員工都有資格立即獲得緊急帶薪病假;並且沒有至少工作滿30天的要求。

緊急帶薪病假可用於與COVID-19疫情相關的特定情況:1.     員工受制於與COVID-19疫情相關的聯邦、州或當地隔離命令。2.     考慮到COVID-19疫情,衛生保健提供者建議員工進行自我隔離。3.     員工正出現COVID-19疫情的癥狀並正在尋求醫療診斷。4.    員工正在照料要接受上述(1)所述命令或已根據上述(2)被建議隔離的個人。5.     員工正在照顧由於疫情學校關閉或托兒服務不可用的子女。6.    員工正在經歷其他基本相似的情況。要使用“緊急帶薪病假”,可能不需要任何證明或其他文件。在提供緊急帶薪病假之前,公司可能不會要求員工利用其他應計的帶薪休假。

公司必須按照上述(1)–(3)中所述的情況,以以下方式中的較高者賠償僱員的緊急帶薪病假:(a)他們的正常工資;(b)適用的最低工資。每天的付款上限為$511美元,而上述(1)–(3)中所述情況的付款總額上限為$5,110。對於上述(4)–(6)中所述的情況,公司必須按照以下方式中的較高者賠償僱員:(a)2/3的正常工資率,(b)2/3的適用最低工資。每天的付款上限為$200,並且上述(4)–(6)中所述情況的付款總額上限為$2,000。

對於提供給員工的緊急帶薪病假,公司將獲得工資稅抵免。 公司將被要求發布通知告知僱員其休假的權利。聯邦勞工部必須在法案通過後七(7)天內準備一份示範通知。

(由杜惠莉律师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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