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分小费 为什么这样会触法?」阿凯迪亚副市长 郑博仁律师 深度分析
洛杉矶讯:
在美国经营餐厅,看似简单的小费分配问题,如果处理不慎,却有可能触法。阿凯迪亚副市长郑博仁律师,针对中餐厅出现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帮助新移民认识相关法规。
加州《劳动法》第 351 条禁止雇主及其代理人分享或保留客人留给或给予一名或多名雇员的酬金的任何部分。
此外,雇主从酬金中扣除工资,或将酬金用作直接或间接抵扣雇员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法律进一步规定,酬金是受赠雇员的唯一财产。 “酬金”在《劳动法》中被定义为企业的赞助人支付、给予或留给雇员的小费、酬金或金钱,超出提供的服务或商品、食品的实际应付金额 、饮料、出售或提供给顾客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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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博仁律师简介:
郑博仁 (Paul P. Cheng,Esq.), 美国南加州亚凯迪亚市副市长,南加州知名审判出庭律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美国国家畅销书作家学会荣誉成员、前圣盖博谷商会会长、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创始人。早年担任过检察官、调停员,并先后多次前往亚洲进行讲学。
郑博仁毕业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和西南法学院,也是加州州立大学Dominguez Hills分校的兼职讲师。自小在美国接受教育又能讲流利中文的郑博仁律师,法律学术渊博精辟,拥有多年的出庭实战经验,曾代表不少跨国企业处理各种复杂的商业、劳工、地产等法律纠纷。除了解决纠纷之外,律所还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在各种国际和美国国内法律问题上的咨询。
此外,郑博仁律师领导的事务所律师团队,在主流社会也赢得来自业内同行的众多殊荣,连续多年被评选授予“超级律师”、“洛杉矶杰出律师”等多项名誉。律师团队也被美国主流媒体评选授予“全美发展最快私营企业前5000强”之中。郑律师还是洛杉矶“千万俱乐部”的一员,其会员需曾在法庭赢过至少一项10,000,000.00美元或更高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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