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克拉门托讯
加州州长纽森(Gavin Newsom)9月30日签署“行走自由法案”,将乱穿马路(jaywalking)合法化。
“行走自由法案”(Freedom to Walk Act)(AB 2147)由北加州众议员丁右立(Phil Ting)所提出,此系丁第二次提出该法案,其首次尝试2021年8月遭到纽森否决。
根据该法案,在安全情况下,行人可以在路口之外的路段,自由穿越马路,不会收到罚单。
丁右立表示,安全穿越街道不应视为犯罪,当昂贵的罚单和不必要的警民冲突仅仅影响某些社区时,是时候重新考虑如何使用执法资源,以及乱穿马路法律是否真正保护了行人。
丁还称,“我们应当鼓励民众走出他们的汽车,为了健康和环境原因而步行。”
“行走自由法案”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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