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信托 Living Trust
我们在中年(50岁)前以事业及资产的累积为主,财务规划为辅;中年以后,变成财务规划及保护资产为主了。
1. 几个重要的人,Settlor资产提供者,Trustee资深产管理人,Beneficiaries受益者;生前管理资产,死后转让资产给受益人。
2. 为什么要作生前信托?
不须要经过法院(Probate Court)监督及管理; 可以省时(一年),省钱(加州房地产的法院认证费用按房地产价值,至少3万美元以上),不会成为公共记录。只要有房地产,依照加州法律,设定生前信托是明智的决定。
3. 避免只有遗嘱(Will), 分配遗产时亲属间的纠纷,我们看到很多富豪过逝𢓭遗产在多房子孙间的争执及诉讼,变成社会新闻的悲哀。
4. 不要把生前信托的功能太复杂化,如果是不可撤销信托(Irrevocable Living Trust)是可以避免诉讼的,但是可撤销信托(Revocable Living Trust)却未必可以避免诉讼的。
我们4/16/23(周日)下午2:00-4:00在Zoom上的讲座,会对您的资产规划有很大的帮助,欢迎您报名(免费)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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