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你的权利 雇主克扣工资可能会微妙的发生


纽约讯

陈建起诉了工作的中餐厅。起诉书截图

上周四(9月28日)在纽约,中国工人陈建(Jian Chen音译)起诉了他作为送餐员工作的餐馆-New King’s Wok Kitchen Inc。陈建平均每周工作92小时,但是每月的工资只有2080美元,平均每小时工资约5.65美元,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每周7天、每天12小时的紧张工作中,陈建只有5到10分钟吃饭。此外,他每次送餐只能得到1美元或2美元的小费,其余70%的小费由餐馆保留。

不幸的是,陈建的情况在美国中餐馆行业和其他低收入行业很普遍。很多工人不知道他们的雇主把他们不合理的划分为「有固定薪水的员工」,来逃避劳工法里规定的小时工具体的权利,例如加班。

在法律规定下,所有的员工被分为“豁免员工”和“非豁免员工”。“豁免员工”通常是有固定的薪水,无论他们的工作时间有多长,他们并不享有法律上的加班,吃饭休息时间等相关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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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当雇主在招聘新的员工时,他们会说“我会每个月付你2500美元的薪水。你通常每天只需要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但是你有时候可能会要加班。如果你加班的话,我们不会付你的加班费。” 他们都认为,只要雇主和新员工双方都同意这些条件,这个安排就不存在问题。

然而,这种安排通常是违法的。在法律规定下,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员工才是“豁免员工”。首先,豁免员工的薪水必须是至少有双倍的最低工资标准。在现在的加州,这个薪水标准大概相当于21美元每小时或者3360美元每个月。最低工资标准在接下来的每周还会继续上调。其次,“豁免员工”需要有具体的工作责任,例如招聘,解雇或者监督其他员工,或者需要具备特殊技能,例如电脑技师,工程师,会计或者其他需要执照的职业。

因此,事实上餐馆只有很少量的“豁免员工”,大概只有经理或者管理员工的服务总监。其他员工更可能是“非豁免员工”。“非豁免员工”享有最低工资,加班,吃饭休息时间的保护。

陈先生的故事告诉我们,这种克扣工资的行为可能会以很微妙的方式发生。对于雇主,这意味着要正确区分小时工和领取固定工资的员工,并以符合法律要求的薪水标准和他们的所有工作时间来支付工资,否则将会面对高额罚金和昂贵的诉讼。对于领取固定薪水的员工,这意味着你需要考虑你的工资是否足够高来让你成为“豁免员工”。如果你被错误的分类,你将有可能失去上万美元你应得的收入。

如果您是领取固定薪水工资的工人并且认为被错误的分类,要想了解更多关于您被拖欠的工资或罚金,请联系亚美公益促进中心的中文热线1-800-52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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