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情报监视项目:很纠结


艾芮 洛杉矶讯

联邦众议院11日通过法案,延长六年颇具争议的情报监视项目,允许政府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收集美国人电子邮件、简讯、照片以及其他电子通讯信息。川普总统当天早上接连发送多条推特,但立场前后矛盾,令人疑惑。

众议院以256比164的投票结果,通过了由众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努内斯(Devin Nunes)提出的法案,延长了海外情报监控法案(FISA)中702条款。该条款最初在2008年获国会批准,旨在加强政府追踪和挫败外国恐怖分子的能力,如国会不采取行动,条款将于本月19日到期。努内斯的法案将限制根据702条款收集的信息用于某些针对美国公民的刑事起诉,并且暂时禁止联邦特工收集监控目标的非直接通讯信息,直至国会出台新的信息收集程序。努内斯表示,他的法案将加强隐私保护,同时不削弱情报人员监控恐怖分子、分析收集数据,保护国土安全的能力。

702条款仅针对海外的外国人,而且特别指出不得将美国人和任何在美国居住的人作为监视目标。但批评人士认为,该项目会收集与外国人正常通讯的无辜美国人隐私信息。众议员Ted Poe表示,702条款是为了追捕恐怖分子,但现在却被用来追捕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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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议院获批后,法案还须在参议院获得通过。虽然参议员保罗(Rand Paul)表示要进行阻挠,但最终法案预计将会获得批准。

川普总统11日早上接连发送多条推特,但立场前后矛盾,令人疑惑。他首先表示自己反对,暗指奥巴马政府曾利用这一监视项目对他和他的竞选活动进行监视。但之后总统又发帖澄清,表示自己支持该项目,认为美国需要这种途径来监视外国的坏人。

众议员Justin Amash和Zoe Lofgren还提出了另一份替代法案,要求联邦特工在收集美国人信息前,须获得搜查令,但这一法案未能通过。包括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保守派团体FreedomWorks在内的44家民权团体则反对努内斯的法案,支持Amash和Lofgren的法案。认为前者对收集美国公民信息的限制太狭隘,并且允许太多例外,几乎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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