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強徵非會員者會費 最高法院裁示違憲


紹祈編譯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27日裁示,公務員工會強制向非會員的公務員徵收會費,為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論自由權。此一裁示將影響全美500萬政府公務員有關的工會,也被視為保守派重挫工會財政收入的重要舉措。

這起案子源起於一名伊利諾州的公務員傑尼斯(Mark Janus),因不認同「美國公務員工會」(American Federation of State, County and Municipal Employees, AFSCME)的政治立場,而非工會成員的他卻被要求繳交會費。因此他以違反其個人第一修正案權利,將公務員工會告上法庭。

「Janus v. AFSCME」一案是挑戰過去最高法院在1977年的裁決,當年最高法院裁示工會可以要求所有雇員繳交費用,即使某些雇員並非工會會員,但因為全體雇員都將因工會的談判受益,所以全體雇員都需要繳交費用。工會得以向非會員的雇員徵收「代理費」(agency fee),這筆費用將用於工會在爭取整體雇員權益時使用,如進行集體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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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具體的案件中,儘管原告不同意工會在集體談判和其他議題的立場,但傑尼斯仍被要求每月須支付44.58美元的工會費用。最高法院裁示,工會不得向非會員的雇員強徵費用,因這已違反了非會員的言論自由權,這等於強迫非會員對公共事務的私人言論立場繳費,即使這些非會員並不同意工會代表的立場。

最高法院另裁示,政府公務員工會不得在未經雇員同意下,從政府雇員的薪資中直接扣繳工會費用。這代表未來所有政府雇員需選擇是否支持工會,而非現在是工會把所有雇員都強制納入的狀態。

美國公務員工會在裁決發布後表示,該案的裁決是對工會的政治攻擊。勞工與教育專家則認為,此案將影響集體談判變少,也可能造成公務員體系更混亂的勞資糾紛。由全美55個勞工工會組成的全美勞工聯合會(AFL-CIO)於聲明中抨擊最高法院,是加入了企業對勞工攻擊的行列中,並指此一裁決充滿政治動機。

特朗普總統則發推文指出,此將打擊民主黨人。因為非會員的雇員將不用再被要求,一定要支持工會所支持的候選人。

當前美國有23個州規定,公務員即使沒加入工會,也須繳交「代理費」。23州中包括美國華人最多的兩個州:加州和紐約州。美國其他的27個州,則本來就規定工會不得向非會員徵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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