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愛滋病發生無防護的性行為 將不再是重罪


紹祈編譯

美國正在改變對愛滋病(AIDS)的防護觀念,因為國會議員在新的提案中建議,愛滋病患者在不告知性伴侶下,發生沒有防護的性行為,這樣故意將他人暴露在愛滋病毒環境的行為,將不再被認為是「重罪」。

舊金山選區的加州參議員維納(Scott Wiener)和數名國會議員連署,提案建議把過去故意暴露他人在愛滋病毒環境的「重罪」,修改為「輕罪」。但這項提案,已引起州議會共和黨團的關注與反對。而針對愛滋病散播其他行為的罪刑,也同樣將「降級」。諸如愛滋病患的捐血或捐精,但卻未告知醫療單位感染了愛滋病。

維納認為,汙名化愛滋病,是減少和最終消除這個疾病感染的主要障礙之一。愛滋病的犯罪規範,是一種對愛滋病患者的污辱。這樣的法規將讓民眾對愛滋病檢測卻步,寧可不去檢查避免惹事,不要公開自己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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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違法會被判重罪的人,最高可判6年。根據洛加大法律學院研究顯示,從1988年至2014年,加州共有357個案例,是與愛滋病散播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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