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廠聯合控告加州州長違憲


錢美臻 洛杉磯

美國的醫藥體系在監管機關”不告不理”的情況下,近年在《可負擔健保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施行後,醫藥費用暴漲,成為醫保改革最難控制的項目。藥價在七年內漲了五倍,被抑制藥價莫名的膨脹,加州議會通過《SB 17法案》意圖降低處方藥的藥價成長速率,該法案已獲加州州長布朗簽署。但藥廠近期提出控訴,以”違憲”為名將布朗州長列為被告告上法庭。

加州布朗州長是在今年10月9日簽署了州議會通過的《SB 17》法案,該法案擬將於明年一月一日上路。新法規定,製藥公司若在兩年內調漲藥價超過16%,則需要向州府保險局和保險公司說明其理由。新法中也規定各健保計畫,須向州府提交處方藥使用統計,列載諸如:最常用藥、最貴的藥、年度藥價增長最快的藥等統計報告,藉以讓藥價透明化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但反對此法案的一方「美國藥品研究及製造組織」指稱,《SB17》並無法遏止藥價的上揚,只是讓醫療體系制度更官僚。該組織以《SB 17》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為由,遞狀控告加州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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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美國晦暗不明的醫療費用,美國的處方藥價也是一個令人詬病的部分。以法案中提出的例子,指出用於治療過敏性休克的急診藥品速效注射型腎上腺素(EpiPen),2007年是94元,但在2014年以藥價暴增為609元。同一種處方藥,在五年內毫無理由的提升價格,難道不需要被監管?

與醫藥價格膨脹相同,也不受政府監管的健保公司的管理,也存在著類似的問題。《可負擔健保法案》中規定健保公司,須將健保費收入80%用於保戶的醫療項目,但健保公司有無真正執行則是一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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