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批哈佛 有证据纪录歧视亚裔


绍祈编译

美国司法部於8月30日(周四)表示支持一群申请哈佛大学但被拒的学生,认定哈佛大学有歧视亚裔申请人的实证。但哈佛大学多年来,始终坚称在录取过程中并未有歧视。

司法部长塞申斯(Jeff Sessions)在「利益陈述」(statement of interest)声明中指出,哈佛大学不能证明其招生程序中设置种族项目,没有造成对亚裔申请人的不公。因此司法部在该案中基本上同意原告「公平录取学生」(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组织的提告观点。

声明中指出,哈佛不能证明在入学评比中,并未对亚裔申请者歧视。恰恰相反的,有纪录证据显示,与其他族裔申请人对比,哈佛大学基於保证多种族入学的程序,对亚裔申请人明显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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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备受亚裔家庭关注的诉讼,是在2014年由一群亚裔学生组成的「公平录取学生」组织所提交。近期哈佛提出了简易审判的动议,希望法官能在没有进行全庭审判的模式下直接裁决该案。哈佛提交的辩方证词中指出,该校致力於确保学生来自於不同种族丶不同社会阶层与区域等,并可能会将申请人自我种族认同或种族,作为招生过程的综合评鉴因素之一。

司法部在声明中表示反对简易判决,并敦促地区法院需根据相关事实和法律论据,进行全庭审判後再做出裁决。

据司法部保留的证据显示,哈佛大学可能在”个人评级”中对亚裔申请人存在歧视。根据对所有申请人的档案进行检视,可发现该校根据”主观因素”来评比申请人,诸如”招人喜欢”丶“品行好”等因素。哈佛大学也承认,在个人评级中,亚裔申请人的个性评级通常低於其他族裔。

哈佛大学在同日发表声明指出,哈佛没有歧视任何群体的申请人,并将继续坚决捍卫每所大学和学校的合法权利,即是在录取过程中考量种族平等因素。最高法院40年来,坚持大学必须拥有自由度和灵活性,这对创建学生们能经历的多元化学习历程至关重要。

根据法庭文件显示,其他常春藤联盟的大学,都表态支持哈佛大学。尽管哈佛大学为私立学校,不过由於该校每年从联邦获得数百万美元的教育经费,拨款前提为该校在入学录取时,不得有种族歧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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