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哈佛大学招生过程 并未歧视亚裔


波士顿讯

美国联邦法官本周二(10月1日)裁定,哈佛大学本科招生程序并未故意歧视亚裔申请者。这被认为是哈佛大学在该诉讼中的暂时胜利,原告表示将提起上诉。

在一份长达130页的裁决中,美国联邦法官伯劳斯(Allison Burroughs)发现,哈佛大学的做法“并不完美”,可以使用改进措施,包括对招生人员进行隐性偏见培训。但伯劳斯表示“法院不会废除一项已经符合宪法且非常精细的招生计划,只因为它可以做得更好。”

伯劳斯还表示,哈佛大学的招生程序符合最高法院的判例,并且没有违反联邦民权法。

Rose Hills 玫瑰岗纪念公园 福地 中文专线

《华尔街日报》报道,这项裁决是在法官在波士顿听取了为期三个星期的证词后作出的。哈佛大学的招生办主任和其他证人为哈佛大学辩护,反对诉讼。该指控称哈佛大学在招生时,针对亚裔申请人的标准高于其他族裔。

该诉讼于2014年由一个名为「公平录取学生」组织提起,指控哈佛大学在录取时进行了所谓的“种族平衡”,并限制了录取亚裔申请人的数量。该组织由保守派法律活动家布鲁姆(Edward Blum)领导,他之前率先对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提起的类似诉讼,该诉讼已到达最高法院。该组织还有一个针对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的诉讼。

这起诉讼中的法庭文件和证词也揭露出了哈佛招生过程中一系列令人费解但又引人注目的事实,包括校友子女、捐赠可以帮助申请人,以及运动员身份也获得优待。

伯劳斯说,消除这些偏好可能会改善社会经济多样性,但就其本身而言,这样的改变对种族多样性无济于事,并且可能削弱哈佛班级的学术实力并损害校友关系。

布鲁姆当天表示,他的组织对这一结果感到失望,并将上诉到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甚至最高法院。他说:“我们认为,「公平录取学生」组织在审判中提交的文件、电子邮件、数据分析和证词有力地揭示了哈佛对亚裔申请人的系统歧视。”

哈佛大学则对此裁决表示赞赏,校长巴科夫(Lawrence Bacow)表示,这项裁决“重申了学校多样性的重要性,以及它代表的一切意义”。

公平录取学生」组织拒绝透露原告身份,但表示有2万2000名成员,其中包括被哈佛大学拒绝的亚裔学生。针对哈佛大学的诉讼还得到了亚裔美国人教育联盟(Asian American Coalition for Education)和亚裔美国人法律基金会(Asian American Legal Foundation)以及其他150多个亚裔美国人组织的支持。

《今日美国》报道称,整个上诉过程可能还要花费几年时间。

哈佛大学最新公布的录取数据显示,2019年哈佛大学的录取率为4.5%,总共录取的1950人中,亚裔占25.4%,非裔约为14%,西裔为12%。

本網站內容嚴禁未經授權轉載、複製。本網站僅為一般訊息平台,所發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不構成任何投資、購買、要約等建議,不對資料之完整性、精確性等作任何保證。

发表评论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