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法上路 :交通篇


交通篇

隨著新年即將到來,加州將有一系列的新法規從2017年1月1日起上路, 駕車人士要格外小心。以下是摘要的一些交通相關法律。

駕車人士不得手持手機或其它通訊工具(AB 1785,Quirk):除非將手機設備安裝在車輛的擋風玻璃上或固定安裝到駕駛控制儀表板或檔板上面,否則駕車人士在駕車時不能用手握持和操作手機或其它無線電子通信設備。 這些通訊工具在固定安裝時不能妨礙駕駛員的視線,而汽車原廠配備的手機放置設備則不受此限制。不過,該法規允許駕車人士用手做單一次動作來接聽或打出手機電話。

摩托車跨線駕駛合法化(AB 51,Quirk):該法律將“跨道駕駛”(LANE SPLITTING)定義為在同一車道中的停止或移動車輛行之間,兩輪摩托車可以跨線行駛。 法律授權加利福尼亞州公路巡邏隊(CHP)制定關於車道跨線的教育指南,以確保摩托車手,其它駕車人士和乘客的安全。 在製定這些指南時,法律要求CHP咨詢一些道路安全和摩托車行為感興趣的指定機構和組織進行磋商。

Rose Hills 玫瑰岗纪念公园 福地 中文专线

兒童安全座椅新規定(AB 53,Garcia):該法律要求父母,法定監護人或駕車人士在乘載嬰兒時必須將他們放置在面朝後方的安全椅內。現行的法規要求所有未滿八歲的兒童在乘車時都必須固定在兒童安全椅內,新法作了進一步的安全要求,如果兒童不滿二歲,他們在被放入安全椅時,必須讓他們面朝後方,除非該嬰兒體重40磅或以上,或40英寸或以上英寸高。

車輛登記費漲價(SB 838,預算和財務審查委員會):該法將車輛或拖車教練的車輛登記費從2017年4月1日起從43美元提高到53美元。

環保牌照(SB 839,預算和財務審查委員會):這項法律將頒發環境牌照的費用從2017年7月1日起從43美元提高到53美元。從2017年1月1日,環保牌照(個性化牌照)的重延費從38美元提高到43美元。

向DMV報告事故新要求(SB 491,交通和住房委員會):當駕車人士發生車禍事件後,如果損失的數額超過七百五十元,駕車人士必須在十天內向DMV遞交SR-1報告,提供在事故發生時自己汽車保險的相關資料。從一月一日起,該損失數額從七百五十元提高到一千元。如果駕車人士自己沒有在事故的十天內遞交SR-1 報告, 或者事故時沒有購買汽車責任險,DMV 可以吊銷駕駛執照一年。

車輛安全召回告知法案(AB 287,Gordon):該法律具體落實聯邦政府的“消費者汽車召回安全(CARS)法”,並要求加州DMV在每個車輛登記更新通知時,附加有關該車被汽車制造商或政府管理機構要求的安全召回資料。 該法還禁止經銷商或租賃汽車公司在收到安全召回通知後48小時后出租或借出車輛給消費者,(除非該安全問題已得到修理)。 這項法律僅適用于出租車輛不到三十四輛的經銷商或租賃汽車公司,如果經銷商或汽車出租公司違反該法案,DMV有權暫停或撤銷車輛經銷商的營業執照。

安裝假冒或無效氣囊(AB 2387,Mullin):該法禁止故意或明知故犯地製造,進口,安裝,重新安裝,分銷或銷售任何旨在更換任何假冒,無效或者不符合聯邦安全標準的汽車氣囊系統設備,該法律還禁止銷售,安裝或重新安裝任何影響安全警告的裝置,在汽車安裝偽造或無效,或沒有安裝氣囊的情況下而無法提供準確診斷系統或警告的裝置都屬違禁品。 這種違反行為是一種輕罪,可處以5000美元的罰款和/或長達一年的監獄。(文章由邓洪律师事务所提供)

相关阅读:

2017新法上路:嚴管武器

2017 新法上路:消費者權利

本網站內容嚴禁未經授權轉載、複製。本網站僅為一般訊息平台,所發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不構成任何投資、購買、要約等建議,不對資料之完整性、精確性等作任何保證。

发表评论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