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教育者:大学入学应基於学生成就丶能力和潜能


钱美臻 洛杉矶报道

前洛杉矶社区学院教授廖茂俊(左)和罗兰学区教育委员会主席陈正治(右)。钱美臻摄

「学生公平录取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控诉哈佛大学入学歧视一案,8月底获得司法部支持,认为哈佛确实有歧视亚裔的情况。南加州地区的教育工作者认为,美国的强盛来自於科技丶学术的超前,择优录取丶吸纳菁英才是强国之本,大学教育不应设定族裔分配制,来浪费教育资源。

甫退休的洛杉矶社区学院教授廖茂俊表示,「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诉哈佛大学一案,对美国亚裔族群来说是正面的事件。姑且不论诉讼能赢与否,光是亚裔族群站出来,积极争取”族裔平等”的作法,就代表了亚裔不再是沉默的一群。21世纪的美国亚裔族群,正如其他美国公民一样,努力达成学术目标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也勇於在政治丶司法上发言争权。

廖茂俊认为,北加州矽谷是美国科技领头重镇,走一趟矽谷高科技公司就可以见到当前美国进步的缩影,那些公司内,各种族裔的员工都有,获聘的标准是基於”能力和资历”。大学教育是属於精英教育,美国也是在精英政策下,推动着领先产业的创新发展,才能立於国际领先地位。所以大学教育不应为了”政治”或其他因素,以族裔分配来做为招生取舍。

Rose Hills 玫瑰岗纪念公园 福地 中文专线

以其教学多年的经历廖茂俊指出,过去亚裔刻板印象就是书呆子,但他观察到现在的亚裔学生早已大不相同。出生成长在美国的亚裔孩子,正如所有美国小孩一样,关心社区发展丶积极参与公益事务丶投入社团和运动。亚裔和其他族裔只是肤色的差异,但这些生长於此的孩子都是”美国人”,所以在入学申请上不应以族裔而有差别待遇。

罗兰学区教育委员会主席陈正治说到,由布鲁姆(Edward Blum)发起的「学生公平录取组织」,过去曾发起白人女性费舍(Abigail Fisher)告德州大学奥斯汀分校一案,但该案被联邦最高法院裁示为败诉,支持校方依据《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的招生政策。所以该组织又在发起亚裔学生诉哈佛大学一案,希望能争取平等入学的条件。

陈正治认为,教育是百年大计,应该是有教无类丶因才施教丶不分种族丶肤色的,尤其是大学教育。因为大学以前的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大学教育是分才教育。在大学,学生依照个人兴趣丶能力不同选择不同专业,科技丶艺术丶人文科学等都有不同的学习。

他认为,大学入学招生应该选择最适当的学员,这包括个人学术能力丶潜能发挥等,不应基於族裔分配理念,让可能没有能力念完大学的学生占了名额,而浪费教育资源。因为有些学生的专才和潜能,在於技术性的工作,这些学生或许不需要念大学,去勉强竞争大学的名额,他们需要的是进入技术学院,学习一技之长,才能发挥各自潜能。

所以陈正治直言,进大学的准则应基於个人的成就丶能力和潜力,不应以族裔划分来分配名额。今日亚裔学生出面控诉哈佛大学,并不是为了亚裔发声,而是为了所有美国学生争取公平入学的权利。亚裔应和所有族裔相同,无论是白人丶黑人丶西裔等学生,在申请入学时应该只被考量其成就和能力,族裔应是最不需要考虑的因素。

相关报道

美国司法部批哈佛 有证据纪录歧视亚裔

金映玉支持亚裔团体诉哈佛大学歧视案

哈佛大学面试官忧心「哈佛歧视案」最终变白人获益

本網站內容嚴禁未經授權轉載、複製。本網站僅為一般訊息平台,所發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不構成任何投資、購買、要約等建議,不對資料之完整性、精確性等作任何保證。

发表评论

Please enter your comment!
Please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