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萨迪纳讯
两年前,在美国伊利诺伊州访问学习的26岁北京大学研究生章莹颖,误上了一名陌生人的车,自此渺无踪影。经过了两年的调查及相关审判,涉案嫌犯克里斯滕森在本月24日,被判绑架及谋杀章莹颖罪名成立。
一时间被告能否被判处“死刑”的争论又再次被舆论所掀起。前检察官,南加州知名审判出庭律师郑博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针对加州的“死刑”裁决做出了具体分析。
众所周知,2019年3月12日,加州州长纽森签署了行政命令,暂缓执行死刑。死刑是社会用以针对罪犯施加的最严厉的惩罚。由于死刑无法逆转,因此,在美国当考虑判处被告死刑时,法律为被告提供人权保护被视为更加重要。
加州的死刑是含有争议的,原因很简单,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非常慎用死刑。由于陪审团及法官经常出现人为性的错误判断,即使是在死刑判决中也是经常发生。自1973年年以来,美国130多名被判处死刑的嫌疑人,能够证明他们实际上是无罪的。在他们证明自己无罪之前,公众永远不会知道有多少无辜者被处决。
尽管如此,加州还是一如既往判处并执行死刑,这通常是针对谋杀罪罪犯。
加州的死刑犯罪
在加州最常见被判处死刑的罪行是谋杀罪(刑法典第187条)的一个特殊变体,称为“特殊情况谋杀”。
特殊情况谋杀,属于一级谋杀,其中存在一种或多种特殊情况,包括:
•预谋谋杀,或多项谋杀罪;
•使用炸弹或毒药谋杀;
•谋杀执法人员,消防员,证人,法官,检察官,或陪审团成员;
•涉及折磨的谋杀;
•与帮派活动有关的谋杀案;
•与其他重罪有关的谋杀。
在加州,还有其他一些不太常见的罪行可以判处死刑,包括:
•叛国罪(参与或支持其他人对国家发动战争);
•作伪证罪,致使无罪者被处决;
•破坏火车,导致他人死亡;
•在州立监狱服刑期间,用致命武器袭击并杀死他人;
•故意干扰国家战争动员,导致他人死亡。
在加州抗辩死刑判决
即使被告在加州被判处死刑,但这并不代表实际会被执行。加州法律非常严肃地对待死刑,并为被告提出多种方式来抗辩其判决。
1)申请推翻判决
每当陪审团决定判处死刑时,被告自动被视为提出推翻陪审团裁决的申请,加州法律称其为新审判动议。被告及其律师不需要为此采取任何行动。
在死刑案件中申请新审判之后,法官会审查所有证据。然后,法官将考虑陪审团的决定是否存在加刑因素超过减刑因素,从而审查死刑是否为适当的惩罚。如果法官认为,该判决与法律或案件中提供的证据相冲突,可以将判决减为无期徒刑,甚至可以下令进行新的审判。
2)自动上诉
加州所有的死刑判决也会自动向加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这意味着即使被告及其律师不采取行动,上诉也会进行。在初审中代表被告的律师将继续参与上诉。
因此,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不会在监狱等待太长时间,在死刑上诉中,律师和法院必须有效率地处理案件。被告律师必须在审判记录最终确定后的七个月内,向加州最高法院提交一份简报。法院随后需要在收到所有简报后七个月内,对上诉进行裁决。
如果加州最高法院对被告作出执行死刑裁决,被告可以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称为“上诉请求书”。这并不是自动上诉,美国最高法院不需要接受上诉。相反,它将审查上诉请求书,如果其决定被告的案件可能有其抗辩理由,则听取上诉。
3)人身保护令
在加州,被告还有另一条可以避免死刑的途径:人身保护令。
人身保护令申请是通过抗辩审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质疑判决的方式在人身保护令申请中,可以提出的问题包括以下论点:
•被定罪的法律是违宪的;
•审判律师不称职;
•检察官在审判中存在起诉不当行为;
•发现新证据推翻原有案件。
在死刑案件中,被告应向加州最高法院提交人身保护令申请,同时向加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加州最高法院可以选择是否举行听证会。无论如何,加州最高法院必须在听证会后90天内,或在所有简报结束后对请求作出裁决。
如果加州最高法院否决了人身保护令的请求,被告可以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虽然这很少得到任何结果。
在加州最高法院驳回对死刑犯的人身保护令申请之后,被告可以向联邦法院提交另一份人身保护令申请。这份申请将在美国地方法院审理。被告被关押,然后将移至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
法律使向联邦法院发送的人身保护令申请通常难以成功,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联邦请愿都将失败。
而且,同样重要的是,只要被告的上诉和人身保护令状请求正在进行,死刑就无法执行。被告及其律师通常会尽一切可能的途径,来质疑判决。由于法律在死刑案件中提供了许多这样的途径,被告可以用这种方式争取大量时间,这对于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非常有效。
4)行政宽恕
在加州被判处死刑被告的最后一种抗辩手段是“行政宽恕”。这意味着这些被告有权向州长申请赦免,州长有权停止执行死刑。
作为宽恕程序的一部分,定罪并被判处死刑的县检察官,将主张维持判决;并且被告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陈述其案件。
这个方式值得尝试,但通常不会得到预期结果。因此上一次加州州长授予囚犯免于死刑的时间是发生在1967年,当时还是里根在担任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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